□ 马涤明
据《法制晚报》报道,重庆市涪陵区警方在一家餐馆内抓捕一名持刀嫌疑人,抓捕结束后,带队的民警不忘向餐馆内的食客解释原因并道歉,视频被发布到网络后获得大量网友点赞,公安部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该视频。
抓捕嫌犯,是正常执法活动,按常规的传统思维,本无需道歉。并且,被抓捕的嫌犯又是吸过毒,又带有凶器,因而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餐馆食客的威胁最直接。那么,赶紧抓住嫌犯也是对大家好,即使不道歉,大家应该没啥意见。
然而,从警察的角度来说,他们或许认为这是一种基本的礼貌、对社会公众的尊重。礼貌、尊重都在文明内涵之中,文明地行使公权力,是现代公共服务思维的具体体现。只有将公权力首先理解为公共服务,而非高高在上的支配之物,才可能正确地理解文明内涵中的现代权力思维。
政府封道施工或是其他活动,我们有时能看到“某某工程(或活动)给市民带来不便,请谅解!”的标语横幅。这种情况,不论社会公众还是政府部门,都比较习惯了。但警察办案、抓捕嫌犯后向受惊扰的群众致歉,目前并不多见。如果说,常见的“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的横幅是一种“格式化”的文明,警察的现场真人致歉,则更能体现尊重社会公众的真诚。
公权力者在公众面前只有时刻保持谦卑、敬畏的心态,才能赢得社会公众的更多支持,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冲突,才能体现出权力为民,服务于民的政治逻辑。从这种语境上说,警察的一句道歉,意义不止于人之常情上的礼貌和尊重。
这次抓捕行动的带队民警胡珂郡对记者说,他们已经习惯了在群众的镜头下执法,同时也知道自己的执法行为不是在真空状态下的,而是在群众的监督下,今后这种状况下的道歉可能还会有许多。如此说来,涪陵警方的道歉之举,还有另一层深意:因为知道自己处于众多市民手机镜头之下,因此更加如履薄冰。
民众有监督的权利,公权力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如果执法者明白,一是必须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二是执法中的所有言行举止都有可能被曝光,文明执法、尊重公众会成为一种自觉。那么,“民警道歉”一事也从一个侧面印证着“必须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这种要求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