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富强
这几天,河北省馆陶县女子韩某之死成了网络上的舆情热点。根据馆陶县公安局发布的情况通报,去年7月,该县巡警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人在309国道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王某某“擅自使用手机对车内一男一女进行录像,后该视频外泄”。而据媒体报道,韩某之所以选择在该县巡警特警大队内自杀,是就涉及自己的“车震”视频外泄讨要说法。
韩某自杀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舆论哗然,馆陶警方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指责批评的声音如潮水一般涌来。有的说两人在封闭的车厢内亲热,虽然道德上有瑕疵,但并不违反法律;有的说,即使当事者可能涉嫌违法,但由不具备执法主体的辅警拍摄,也构成了程序上的执法不当;还有的说,即使拍摄取证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外泄视频则涉嫌侵犯当事者的个人隐私。
毫无疑问,这些质疑之声都是有道理的。从目前媒体的报道与警方的通报来看,死者韩某有正当职业,是在县城内从事家具生意;虽然没有过多披露视频中男子的信息,但基本排除了嫖娼卖淫与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可能。如果当事者不涉及违法犯罪,仅仅是在自己的轿车内亲热,身着制服的警察或者辅警就用公然拍摄的方式围观羞辱他们,显然突破了法律与道德的底线,这是典型的在滥用职权。
根据馆陶警方的通报,这段视频是去年拍摄的。既然是去年拍摄的,为何一年后又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了呢?当地网友表示,是拍摄者的手机遗失,导致了视频的外泄。有媒体就此向馆陶县公安局求证,该局工作人员未做回应。但无论是主动散布,还是意外泄露,馆陶警方都难辞其咎,毕竟警方拍摄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视频流传了出去,毕竟一个大活人因此事讨要说法而失去了生命。
然而,在强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同时,我们必须深思,到底是谁逼死了不雅视频中的女子?在笔者看来,如果仅仅把板子打在涉事警察或者辅警身上,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根据媒体的报道,韩某自杀之前,该段视频在当地疯狂传播,给当事男女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就是说,除了拍摄者和发布者,每一个转发者都是压死骆驼的那一根根稻草。
近些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飞速普及,一些具有地缘性质的熟人QQ群与微信群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同学群、同乡群、同行群,这些各种群为传播本地新闻提供了传统媒体不能代替的空间。遗憾的是,与传播正能量相伴的,是层出不穷的各种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原配当街扒光小三衣服、中学生学校操场亲热以及像韩某这样的所谓情侣“车震”视频,都是各种群里时不时跳出来的热门话题。
事实上,正是由于视频中的当事者就在公众的眼底之下,是不甚熟悉又稍微有所关联的间接熟人,每个人才会毫无愧疚之情地以极大的热情进行传播。而在这些涉及个人隐私的、与性有关的事件,每个人在传播的同时,都会对当事者做一番意淫式的品头论足与道德评判。这种在当事者生活工作的地方传播的行为,给当事者造成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涉及性的个人隐私事件上,公众对男女双方的评价标准截然不同,很多女性在遭遇屈辱的同时,还要背负上“下贱”“淫荡”之类的骂名。
虽然根据媒体的报道,不雅视频在河北馆陶当地流传开来后,视频中的男女双方均受到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但客观而言两者受到的精神压力绝对不是一个层级。否则,就不能解释为何自杀的是女子韩某而不是两人共同自杀。我想,这绝不能理解成与男性相比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差,而是社会舆论对女性缺乏与男性同等的宽容。
目前,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采取了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并将泄露视频的责任人王某某予以拘留;当地检察机关还成立了专案组,说是要对这个事件进行立案调查。这些当然都是有必要的,我完全赞成,但我还是想继续追问一声,除了涉嫌滥用职权的警察要承担责任之外,那些传播转发视频的人又该当何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