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朝清
去年11月份,郑登快速路全线开通后,极大方便了民众来往。然而,该路却把河南新密市岳村的村子、耕地分割成两块区域,大伙横穿马路来往耕作,十分危险。为了给疾驶车辆套上“缰绳”,村民自行安装限速牌、警示灯及假探头。(3月1日《大河报》)
为了避免粮食被鸟儿吃掉,农民通常会扎一些“稻草人”安放在农田里,农民设置“假探头”的初衷,也在于发挥“假探头”对过往司机的震慑作用。然而,这样的“障眼法”即使能够在短期内奏效,也难以具备长期的、普遍的、强烈的制约效能。
和“稻草人”一样,“假探头”治标不治本,难免会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许多司机都安装了导航,“假探头”在科技产品面前很容易上演“现形记”。在“假探头”面前超速违规的司机却没有受到惩罚,会让精明的司机发现这个探头不过是“纸老虎”。
从制度规则的角度来说,设置交通标识是交通、交警等公共部门的职责。村民自发安放“假探头”,显然经不起推敲。只不过,村民的角色越位根源于公共服务的缺位。在公共服务尚未覆盖的格局下,“假探头”不过是村民无奈而艰辛的“自我救赎”。
在老百姓出行欲望不断增强的今天,公路修建是一件便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可是,公路修建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规划、城建、道路安全等“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方面,要未雨绸缪,对公路修建可能给沿线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行前瞻性设计;另一方面,要亡羊补牢,对公路修建之后的“后遗症”进行及时、有效的修复与处理。
出行体验的优劣,说到底也是老百姓是否拥有足够安全感和体面的一面镜子。一条原本给许多人带来便利的马路,却频发交通事故、让村民“望而生畏”,为何在设计规划的时候不能“多想一些”?事先没有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没有充分地吸纳公众意见,这种“民意触角”的缺失,让村民的利益诉求处于一种被忽略、被漠视的边缘化境地。
探头虽假,却反射出公共服务的短板与不足。在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下,只有“想老百姓所想,急老百姓所急”,让公共服务更有“准头”、更加优质高效, 才能赢得老百姓的尊重、信任和社会认同。公共服务及时地伸展了,老百姓何须费钱费力“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