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耿兴敏
“国家应该强化立法、完善执法,投入资源。在每一环节都应贯彻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说起儿童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环副教授开门见山。
国家角色不能缺位
目前我国突出的儿童安全问题有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事故、校园内外安全事故等,这些都让人揪心,这些问题都构成对儿童成长的不利社会因素。
“而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家角色的缺位。在儿童保护方面,国家应该调整角色,扮演更为积极、更为广泛的角色。”
李环告诉记者,保护儿童安全,现阶段应着力解决如下这些问题:强制推行儿童安全座椅;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在家;遏制幼儿园、校园内来自教师对于儿童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制定和实行更高的儿童食品和药品安全标准;遏制儿童虐待。
国家角色不能缺位。同样持此观点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桂江丰表示:“社会要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创办儿童托管所等社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与留守儿童的联系互动,特别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生活照护、心理疏导。” 桂江丰说,中国的留守儿童问题是不能回避的一个社会问题。
桂江丰认为,一个有利于儿童健康发展的环境,首先是家庭,而国家对家庭的外部政策支持不可缺位。
“家庭要进行合理规划,强调家庭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平衡家庭经济发展和家庭心理需求,实现家庭综合幸福指数最大化。” 桂江丰认为,要增强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对家庭的外部支持。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关于留守青少年的心理支持显得愈发重要。桂江丰建议:政府要为流动人口创造方便携带子女生活的制度与环境,同时利用产业梯度转移的时机,大力推进就近、就地城镇化,改变留守儿童产生的运行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规模。
社会各界联合发力
在北京童立方文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杨文轩看来:“儿童消费安全牵扯到整个社会大环境,有些积重难返了”。
“相对于发展进程中的整体社会问题,儿童相关问题更显突出,更容易引起舆论反应。我个人认为,从务实的角度,在大环境暂时无法得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形成舆论压力,让相关当事人和机构从心理上有所忌惮。”
杨文轩建议:针对儿童有关的食品、衣服以及其他产品,在政策层面上,制定更为严格的品质要求标准;一旦出现问题,采取重罚措施,并建立问题企业的公开警示制度。
此外,政府和民间公益组织,要多通过媒体,向家长宣传如何识别和回避消费安全隐患。在这方面,杨文轩认为,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是值得研究的课题。只有社会各界联合发力,才是答好儿童友好型社会这张考卷的关键。
分级分层分类建设
针对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设施的落差普遍存在的现象,杨文轩认为,解决此问题比较复杂,因为许多商业设施都属于独立经济主体,有自己的利益考虑。
杨文轩希望,政府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方式,强制作出一些要求,譬如新建的商业项目要有有关儿童服务的基本配套。
“然而,仅仅靠立法也无法根本解决问题,还要发挥民间力量。”杨文轩建议,在文化设施方面,可鼓励民间来投资建设,通过政府向民间购买服务方式来实施。这样既能调动民间的智慧和力量,同时减轻政府管理压力。还要充分发挥技术的力量,鼓励在儿童社会化服务方面有更多的技术创新。用技术来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足的问题。
建设一个儿童友好型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和意识。杨文轩认为,儿童友好型社会应该是分级分类分层的:一是国家、城市、社区、家庭不同层级;二是分类:教育、卫生、医疗、社会公共服务以及文化娱乐领域;三是分层:乡村、城乡结合和城市核心区等。
桂江丰建议,推进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有利于儿童的公共设施物品投入和社会保障投入、福利事业投入,满足农村家庭发展的需要,使得儿童及其家庭成为社区服务的主要服务对象和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