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人语
“在荣誉面前更要担责任,只要准确认定案件,那么对这种荣誉当之无愧。” ——陈永洁
□ 本报记者 王春霞
来自上海的商人王翔凌几年前在青海格尔木市身陷一起诈骗案中。6月4日下午,在格尔木市检察院,王翔凌告诉记者,正是格尔木检察院特别是女检察官陈永洁,让自己这个外乡人“看到了希望”。
陈永洁现任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从检19年办理了1000余件刑事案件,100%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日前陈永洁被中宣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荣誉称号。
对案件精准定性把握,不枉不纵
2008年王翔凌在给格尔木市的一家钾肥公司打了204万元货款后,两年内未收到一两钾肥。在格尔木检察院,陈永洁“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坏人”的话语更让他倍感温暖。
看到陈永洁在法庭上“口才好,法律的条条框框相当熟悉,庭审时驳得对方哑口无言”,王翔凌非常感激陈永洁,“钱要回多少是多少。” 目前,案件已于今年3月进入执行程序。
公诉人是检察院的门面。“万分之一的失误就是对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伤害”是陈永洁一直秉持的理念。
在法庭上,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坐在对立面。在陈永洁看来,双方“最终目的都是对案件精准定性把握,不枉不纵。”陈永洁非常尊重律师,“律师有独特的视角,是帮我们把关的人”。
青海省格尔木市彰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拥军与陈永洁相识11年。俩人在法庭上多次对阵。张拥军打心底佩服陈永洁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对证据深入的分析,扎实的业务功底,出众的口才、优雅的风度。
用陈永洁的师傅陈新华的话讲,“法官、辩护人众口难调,但是陈永洁做到了。”
荣誉面前更要担责任
近几年,陈永洁主要办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压力不小。行贿受贿犯罪隐蔽性强,基本都是做无罪辩护,同时,涉案嫌疑人社会地位、社会背景错综复杂。
“犯罪嫌疑人背后是个倒金字塔,很多人在骂你,格尔木这么小的地方,我又生活在这里,有时候很难。”陈永洁说。
一起当地政法干警李某渎职案件进入格尔木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方律师做无罪辩护。因为特殊的环境,该案时隔三年才案发。有人给陈永洁捎话,“刚评上全国十大最美检察官,办个无罪案件不值得,收收手吧。”
而陈永洁没有犹豫,“在荣誉面前更要担责任,只要准确认定案件,那么对这种荣誉当之无愧。”陈永洁信心满满。
案件取证并不顺利。经济贫困的被害人无力寻找当年的证人。格尔木检察院最终找到了分布青海全省的11个证人,均指向李某。但是,对方调取的书证显示,李某当年没有作案时间。
陈永洁一时陷入困境,后来她扩大取证范围,反复对比,发现对方的原始记录并未真实反映当年的情况。
开庭当日,因为书证在手,无作案时间,对方信心满满。陈永洁如往常一样,坐在公诉席上就像进入打仗状态,慷慨陈词。
庭审结束后,很多人觉得无罪辩护已无希望,直感慨“检察院怎么有这么厉害的女人”。
陈永洁的父亲也是一名检察官,也曾经是一名公诉人。在法庭边长大,在检察院院子里长大的陈永洁有很深的检察情结,有更深的公诉情结,上中学时就有了当公诉人的梦想。
“当了检察官,我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陈永洁说,最大的价值就是彰显法律的正义,得到认可,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