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为了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全面解决呼和浩特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将为10类无户口人员解决户口问题。
据了解,这10类无户口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呼和浩特市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
按照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呼和浩特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实现呼和浩特市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