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颖
前段时间,一起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中国留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引起人们关注。涉案学生大部分是高中生,最高被判13年监禁。孩子最美好的年华要在异国的监狱里度过了,大家都为之惋惜。
涉案学生之一章鑫磊是15岁时去美国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我爸爸送我出来是想要我拥有更好的东西,更好的生活。我不怪任何人,是我的错,我应该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但我没有。我当时觉得父母不在身边,自己想干什么都行。” 章鑫磊的这一想法,足够使那些为孩子不惜重金、倾情付出的父母认真思考一下了。
许多父母重视孩子的教育,与章鑫磊的父母一样都是为了孩子好。而这个“好”的标准是什么?有人认为给予孩子越多越好,让孩子尽享高消费的快乐,享受舒服的生活,让自己的孩子在与别人的孩子攀比时能够体体面面胜出一筹;有人认为孩子上的学校越有名越好,不惜重金给孩子择校、让孩子上国外的大学,接受好的教育,给孩子的未来铺路、架桥;有人认为父母付出越多越好,替孩子做事、帮孩子选择,孩子的事全由父母操心、操持,以便孩子专心学习、全力备考……
父母如此注重对孩子卵翼、控制,是物化的、外在的。与此同时,又常常忽略了孩子成长中所需要的亲情滋养、忽略了孩子内在的自我约束力的培养和良好习惯的养成。结果是,孩子一旦脱离父母独自在社会上生存,独自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时,便因为缺少自控力而为所欲为。这也是父母们一心一意“为了孩子好”却常常事与愿违的重要原因。
媒体报道称,涉案孩子的家长“原本希望孩子能在美国高中打好英语基础,但被告与受害人在法庭上却都需要请中文翻译协助。”人们看到的是,父母的美好愿望与孩子不尽如人意的行为形成了巨大反差。
在社会学看来,孩子的成长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社会和人是构成社会化过程的两个基本方面,社会教化、个体内化和个人与社会的互动是社会化的基本途径。家庭是社会教化的首属环境,家庭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个体内化及其与社会的积极互动。
孩子出生后,经过一定方式的社会学习,将社会目标、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行为方式等转化为自身稳定的个人意识和内在素质。正因为如此,衡量家庭教育的真正效果,不是孩子上了哪家名牌大学,从事什么体面的工作,而是其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即在“他律”基础上的“自律”,也就是对父母和社会要求的内化,把外在要求转化成个人的内在信念并指导和约束自身的行为,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即便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人监督,也会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而许多父母恰恰没把这些教给孩子。
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是孩子成长中的悲剧,更是涉案孩子家庭教育的悲剧。这起极端的案例是个别现象,但是其中孩子行为的许多细节、父母对孩子教育的认识和付出的点点滴滴并不鲜见,在如今许多家庭中依然存在。汲取这一事件的教训,父母们有必要眼睛向内,对自身“为了孩子好”的所作所为进行认真反思。在了解孩子的真正需要、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上多下功夫,才有可能摆脱事与愿违的结局。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