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王思北) 记者1日从民政部获悉,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国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66.4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2.9万个,基金会484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1万个。
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介绍,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的重要载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已经占据我国社会组织的半壁江山。
据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院等组织,都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黄茹表示,向残疾人、困境儿童、贫困人口、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无偿专业服务,是社会服务机构等以专业服务为专长的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活动的重要形式,也将成为我国社会服务机构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