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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简易、联动程序确保应援尽援 多机构合作“完美” 妇联跟踪“善后” 面对“裸露营销” 依法治“裸”当有为 广西扶绥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对家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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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对家暴说“不”

□ 中国妇女报记者 高峰

□ 方艳桓

近年来,广西扶绥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该院化解、劝止、制止涉及家暴行为160余次。

扶绥法院成立了三个妇女儿童维权岗。立案庭妇女儿童维权岗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提供诉讼指引、优先立案、司法救助、诉前联调、诉讼调解等特色服务。刑事审判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对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强奸、虐待、遗弃等刑事犯罪给予严厉打击。民事审判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离婚、继承、抚养赡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特别是在家事审判中,对家暴案件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警报,及时阻断家庭暴力。执行局也开辟了执行优先通道,重视执结申请人为妇女儿童的执行案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注重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有效促进执行和解,避免矛盾激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执结实现。

妇女儿童维权岗还与妇联、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形成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联动调处工作机制,将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有效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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