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妇联慰问、访谈受害人
□ 中国妇女报记者 周丽婷
董云(化名)的生活渐渐摆脱家暴的阴影,走上正常轨道,久违的笑容又在脸上闪现。
在妇联和法院的帮助下,她已经和吴林(化名)离婚,处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娘儿仨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承包土地;大儿子的宅基地指标已批准,村委会正在协调发放宅基地。
而董云的前夫在公安部门的干预下,思维观念也有所改变,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鉴于吴林目前得了脑溢血,董云和其儿子未就自己受到的伤害再提起刑事诉讼。
前些日子,在妇联的帮助下,董云再婚了,还办了喜事。“看到她能过上好日子,我们从心里高兴。”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妇联主席李杰说。
暴力笼罩下的家庭
董云和吴林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两人经人介绍走到一起,1991年登记结婚。吴林的性格有些木讷,不善于和人沟通交流。家庭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两口子说开了,也就没什么了,但吴林选择的解决方式却是打骂。为此,董云一次次跑回娘家找自己的父母哭诉。
父母以为劝闺女忍着点儿让着点儿,对吴林口头说教一番就没事了,没想到,吴林的暴力“升级”。孩子出生后,吴林经常无故对董云和两个孩子进行殴打。
2003年,吴林用擀面杖将董云左臂打成骨折。2014年,吴林用铁棍将长子的右臂打伤;用双腿夹住次子的脑袋,用皮带抽打孩子身体,造成孩子身上青紫淤血,不能躺坐。
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14年4月3日早上,夫妻二人因为次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争吵,吴林用水果刀捅入正在猫腰给次子穿鞋的董云的背部,董云当场昏死过去。但吴林没有报警,在其岳母打电话给女儿时,吴林才说“我捅了你家女儿”,于是其岳母当即报警,并让大女儿拨打120将生命垂危的董云送入医院进行抢救。
报警后,警察曾将吴林带走,但是当天董云的哥哥以董云住院需要人照顾为由提出担保申请,吴林也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不再打骂董云。可在董云出院回家后,却发现了更为“怪异”的事情:吴林常常在家磨刀子和铁棍,放在其睡觉的枕头下面。每当听到这种声音董云都胆战心惊,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丈夫正拿着磨光的铁棍指向自己,于是董云拔腿就从家里逃了出来。之后董云在其母亲家居住,不敢回家。
家暴危机干预中心“出手相救”
2014年8月28日,董云在其母亲的陪伴下,来到了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妇联求助。
据悉,在此之前,董云多次找到镇村两级调解机构,想和丈夫调解离婚,但是吴林一直置之不理,拒不到场,致使董云调解离婚无望。
在了解了上述基本情况之后,上庄镇妇联主席邢敏立刻与董云签署了信访代理协议,进行了登记备案,同时对董云及其家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缓解恐慌、焦虑情绪,并进行了实地走访探查,证明事实与董云反映情况相符。于是,邢敏第一时间上报鹿泉区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干预中心副主任薛青枝了解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公安、法援中心、法院、民政等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了紧急会议,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分析评估风险,制定了受害人保护及跟进服务工作方案。
依据当事人的意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帮助董云诉讼离婚。心理咨询师主动到董云家中耐心与董云及家人分析当前情况,评估轻重缓急,做心理疏导。上庄镇公安派出所将加害人吴林传唤到派出所,进行了严厉的警示训诫。同时,邢敏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在核实委托鉴定书之后,与鹿泉区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联系,对董云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二级。
去年9月25日,在妇联组织的协助下,公益律师帮助董云将吴林告上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妇联人员积极参与,作为法院陪审员参加了一审,在维护董云的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在妇联的建议和呼吁下,再次对施暴人进行了警示训诫,确保了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去年10月28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由于吴林并未出席,法院做出了缺席审判,有关财产等方面需要另行起诉。考虑到女方没有稳定工作,同时又要供养孩子上学,妇联积极支持董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董云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持刀伤人,提起刑事诉讼,给予加害人法律制裁,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
董云离婚后,由于户口还和吴林在一起,上庄镇妇联协调上庄镇公安派出所,在征求了董云本人和孩子们的意见后,将董云和两个儿子的户口落在了其母亲名下。由于董云离婚后还在本村居住,上庄镇妇联积极协调当地村委会对董云和吴林的承包地进行了分割,并签订了分割协议,保证了董云离婚后的土地权益。
多机构合作的完美范例
这是一起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谈到对这起严重家暴案件的“干预”,石家庄市鹿泉区妇联主席李杰说,涉及家庭暴力案件,首要是评估受害人及其孩子的人身安全,在确定他们脱离危险境地后,第一时间上报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由中心协调相关多部门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多部门共同发力,做到及时、快速、有效干预。对确已遭受家庭暴力者给予相应的心理解释、安慰、劝导;对施暴者进行心理分析,最大限度地改变其性格缺陷。另外,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教育妇女在遭受家暴时,要学会自我保护,熟记报警电话、妇女维权热线,一旦发生暴力,随时求助。既要依靠政府和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又要学会自觉维权,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在董云的案件上,妇联组织可以说做到了“完美”的“善后”。她们及时对本案进行跟踪与回访,了解董云的实际需求和现状,帮助她解决离婚后的户口、承包地、宅基地问题,深入维护了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
“关注、帮助受家暴影响的妇女,妇联组织责无旁贷,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改进。”李杰说,“在宣传上我们还要加大力度和灵活多变,让更多的群众懂得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要在高危家庭摸排中探索新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探索针对潜在受害人的培训,对潜在加害人进行前期矫正,减少和避免家暴伤害事件的发生,建设和睦小家庭、和谐大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