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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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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观察 探望权执行,还须引入“社会一条龙” 新加坡女科技“大咖”谈行业性别差距 用法律武器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 长沙将在公安系统推行家暴告诫令 西双版纳妇儿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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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妇儿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 本报记者 周玉林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将用我全部的知识、全部的技能、全部的智慧、全部的情感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景洪市成立,调解员代表陈云茜在成立大会上庄重宣誓。

当日,有4人被聘为人民调解员,他们是从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中推选出来的,都具有相应的政策、法律、医学、心理、婚姻等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调解范围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妇女儿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妇女劳动权益纠纷以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

“现在单一的、自上而下的、块状的调处纠纷组织设置很难应对专业性很强的纠纷,比如医疗事故纠纷,妇女儿童特殊心理、情感问题方面的纠纷,父母监护儿童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纠纷等。”西双版纳州妇联主席刀琼英说,因此,建立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促进妇女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妇联组织在涉及妇女儿童纠纷调处中的专业作用,有利于将已经被破坏的家庭关系、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促进人的内心和谐、人与家庭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

据悉,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县(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排查,及时掌握纠纷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对于需进入诉讼程序的,如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结合调解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的调研,总结推广经验,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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