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邓小波
□ 邵伟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打“110”,警察来帮您!长沙市将在公安系统推行专门用来制止家暴的告诫令。近日,长沙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和市妇联等联合举办“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未来”第二期项目启动式暨长沙市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培训会议。
丈夫打妻子是家庭暴力,妻子打丈夫算不算?夫妻之间算,那离婚后算不算?谈恋爱的情侣之间算不算?……培训会上,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欧阳艳文一连抛出了几个有关家暴的问题,让来自基层的社区民警也产生了疑惑。
看似简单的几个问题,却包含了许多关于家暴的法律实践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指出,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离婚的夫妻、恋爱的情侣等,这些具有亲密关系的人之间发生暴力都应算家庭暴力……”欧阳艳文为与会人员讲授了家暴的基本知识、特点以及警察接处家暴的技巧。
家庭暴力是世界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分文化、种族、性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步,各级妇女组织的努力,以及受到国际社会的影响等,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公开反家庭暴力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反家暴立法草案。“这就说明,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而是一种侵犯人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一个社会问题,已经上升到国家意识和法律层面,需要我们切实关注,部门合作,主动介入。”长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周琼芝说。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长沙多部门合作拟订了《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长沙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实施意见》两个文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将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妇联联合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新拟订的《长沙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实施意见》有多个“亮点”,如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不依附于具体的民事案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内容纳入施暴者强制矫治等,并且细化了申请、执行和追责程序,更具操作性、执行性。
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也从无到有,是公安机关为了督促加害人改正,对未达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的行政指导。公安对被告诫人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暴民事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刑事案件中酌定从重情节。
2014年,长沙市开展了“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未来”一期项目,完善了多机构合作,识别和干预家暴工作机制,固化家暴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家庭暴力危险性评估量表,培训、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参与反家暴工作,关注受暴人、施暴者和目睹家暴的儿童。二期项目,将在长沙市公安系统推行告诫令,在法院系统完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具体程序和内容,为现有的反家暴工作提供实践模式和具体操作方法,推动反家暴立法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