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霞
8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
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的规定。
“促进教育公平,不论是在过去还是在‘十三五’规划都是一项重要的课题。”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颜宝铃说,促进教育公平涉及面广,不仅在区域、城乡、校际三大级别,身体残疾的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这三类人群的教育公平问题也值得大家的关注。
颜宝铃说,促进教育的公平在法律上还应该有更详细具体的要求。促进教育的公平,也应推进学校标准化的建设,应该在法律上对学校的师资、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场要素进行标准化的规定,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从而缩小校际的差距。
颜宝铃建议,能否加大对农村和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的倾斜力度,包括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都要适当的倾斜照顾。“这样才能真正逐步地缩小差距。”
“解决教育公平、城乡差距过大的问题,也需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刘振伟委员说。
买买提明·牙生委员建议,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要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学必要的责任,“所以要增加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对于缩小“校际差距”,袁驷委员提出了不同看法。“要不要争一流?要不要让各个学校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办出水平?”袁驷委员说,缩小校际差距是非常简单化、表面化、形式化的公平,实际上是对教育的不公平。教育公平体现在起点上,不能说体现在终点上。大家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公平的,但是要因材施教。
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条,作为第18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对于这一条,董中原委员建议删除其中的“努力”一词。“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当前国家教育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刻不容缓,如果再用‘努力’一词表述,会使其紧迫性受到社会大众的质疑。”董中原委员说。
对于该条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规定,多位委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黄润秋委员说,农村现在学前教育比较薄弱,很多地方都是空白,重点发展没有错,但是写到法律中,我们就会忽视城市这一部分,所以要突出农村可以,能否像后面的表达一样,加快普及城乡学前教育。在各个地区实施时,可以把重点放在农村。
周其凤委员说,第18条讲到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问题,可能还要特别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子弟的教育,这些孩子不在农村而是在城市,他们的学前教育当然还包括他们的义务教育都是大问题。法律应该关切这部分人群。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8月24日下午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这次修改,重在解决教育改革中一些突出的制度问题,对于认识有较大分歧、修改时机尚不成熟的综合性问题,如社会关注的择校、中小学生课业减负等,暂未纳入本次修改范围。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寸敏在列席分组审议时说,社会关注的择校、中小学生课业减负等问题都是关系到中小学的基础教育,而这在一个人的人生教育历程当中是最为关键的阶段,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这个问题尽快开展工作。
王明雯委员说,这次教育法修改中,有一些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没有涉及,比如像校园安全问题、择校、校外辅导等等,特别是关于校园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学校。“这次修改教育法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些社会关注的,特别是教育界希望解决的问题一并纳入其中?需要我们作出回应。”
“教育法的修改,建议抓一些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突出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刘振伟委员说,如农民工子女的就学,一部分随父母在城镇就学,但要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教材不对接,给孩子造成很多麻烦。有一部分是留守儿童,由于生源减少,现在农村学校撤并不少,教育质量难以保证。诸如此类的问题,建议集中梳理,推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