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博淳 中国妇女报记者 林志文
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递增。这个夏天,广州甚至出现了“离婚限号”现象。广东省妇联的数据显示,2013年和2014年,广东省县级以上妇联共受理信访投诉69117件次。这里面,涉及婚姻家庭权益类的问题最多,共43466件次,占62.28%:其中,家庭暴力个案有8036件;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个案有5562件;配偶有外遇的个案有4812件。
面对日益复杂的婚姻关系及家庭矛盾,面对不断攀升的离婚率,如何有效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在广东,各级妇联坚持“妇儿为重,家庭为本”的理念,联手各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专家指出,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亟需政府、社会、家庭携手共治,促进人们更加认真、负责地对待婚姻与家庭。
搭建婚姻纠纷调解平台
阳江市阳东县的小蓉与村医陈生2009年结婚,婚后不久生下儿子。小蓉脾气暴躁,经常和陈生及婆婆吵架,夫妻感情不和。孩子两岁时,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未判离,但陈生坚持要离婚,而且离家出走。小蓉不久前来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阳江站)求助,希望挽救这段婚姻。
服务站接访后,工作人员协同镇妇联干部一起到小蓉家进行调解,并劝说她改变自己的不良性格,与家人好好相处。但在这期间,陈生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小蓉有些想不开。服务站及时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并安排法律志愿者为她提供有关离婚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最后,在服务站与阳东县妇联的帮助下,经过小蓉及婆婆、陈生其他亲属的共同努力,在第二次开庭当天,陈生终于到法院撤销了离婚诉讼。
一段时间后,服务站对小蓉进行电话回访,她已能从容地跟工作人员谈论现在的美好家庭生活,感谢服务站挽救了她的婚姻。
建立新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是广东各级妇联近年来的新探索。据统计,目前全省有“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省级站点25个、分站点122个,妇女之家2.5万个,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权益类调处一站式服务。
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家庭教育、社区参与等多元化专业服务,是近年来广东各地政府力推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地妇联纷纷抓住契机,借力借平台,搭建妇女工作室,增强婚姻家庭调解功能。据统计,借助民政、社会组织的资源,目前全省建有家庭暴力庇护站48个,及时为遭遇家庭暴力伤害的720名妇女儿童提供及时的庇护支援服务,减缓受害者遭受家暴的伤害,让双方有一个冷静期,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推广家事案件审判改革
据广东法院的统计数据,近年来,广东法院每年受理的家事案件占民事案件总量的比例均超过10%。考虑到家事案件具有特殊的处理原则,2010年3月,广东省妇联与省法院联合在全国率先启动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效果明显,创造了多项制度创新。
据统计,广东各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家事案件的结案率和调解撤诉率大幅提升,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显著降低。各试点法院每年的结案率都保持在90%以上,部分试点法院的结案率甚至达到100%;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70%,远高于近几年广东省基层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水平;平均上诉率不到10%,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13年1月,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通过科学规范受案范围、完善家事证据规则、创新家事调解方法、创设探视抚养档案、制定《家事审判合议庭操作指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引和规范。妇联还积极加强与法院的协作,法院委托妇联组织送达有关诉讼文书,或者开展家事案件审前事实调查工作,将妇联组织提供的事实调查材料作为处理家事案件的重要参考。对一些存在心理问题,或矛盾积深而不服判或不愿配合调解的当事人,建立心理介入协作机制,妇联组织积极介入,邀请专业心理健康组织对其展开心理辅导,推动家事纠纷妥善、和谐解决。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
面对离婚率高企的态势,近年来,广东省各地都纷纷探索婚姻家庭调解纠纷的新路子。
在中山市,市妇联近年探索建立“市妇联系统、市婚姻登记中心、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婚姻家庭辅导模式,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面向全市夫妻和家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据统计,“婚姻家庭辅导室”共处理涉及离婚调解252例,经过辅导148例放弃离婚,调解成功率达58.7%。
专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在婚姻方面的干预显得很薄弱,婚姻危机干预工作是社会管理中的短板,缺少科学内容和专业人员的参与。广东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践中,我们感觉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方法技巧比较单一,调解力量比较单薄,调解反复性较高,调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婚姻家庭纠纷不单纯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不及时化解处理就会引发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
省妇联建议,要加强妇联与法院的诉讼调解对接,在法院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开展调解和心理疏导化解矛盾;要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权关口前移,借鉴中山市的经验,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辅导室,在离婚登记前做好调解工作,减少离婚诉讼。此外,建议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队伍,根据新时期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发现、选聘一批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浓、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和专家志愿者,充实到妇联干部陪审员和婚姻家庭纠纷特邀调解员队伍中,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