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胥宇
受虐妇女在长期持续的家庭暴力作用下不堪忍受实施的杀夫行为,在我国现阶段缺乏出罪空间,实践中也出现了较大的量刑差异。美国刑法将“受虐妇女综合症”这一心理学概念作为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抗辩事由,结合正当防卫抗辩,从而拓宽了此类案件的合法辩护空间。本文作者认为,在我国当前法律框架下,有必要强化“受虐妇女综合症”因素在刑事责任裁量中的作用,并与正当防卫、被害人过错等抗辩事由相结合,对其刑事责任的减免进行类型化处理。
来源:《北方法学》2018年第6期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5.0参与评分人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