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邓小波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人和家兴”四级平台建设专题工作交流培训会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会上,衡阳市妇联、衡阳市综治办、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县市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授牌。这也标志着全市基层法院全面启动“诉调对接”衡阳模式。
据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2016年7月,衡阳市妇联与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指导小组(衡阳市婚调委),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当年9月,衡阳市妇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市级婚调工作室,由“家和婚姻家庭事务指导中心”承接服务,并实现了率先在全省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在全市全面推进婚调工作项目。
2016年11月30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关于在婚姻家庭纠纷民事审判工作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率先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中引入独立第三方——衡阳市婚调委,首次将涉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立案前交由第三方调解机制、受理后审理前委托第三方调解机制明确化。同时对于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明确可以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或由民政部门办理婚姻异动登记程序。
2017年3月8日,衡阳市婚调委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婚姻诉调工作室,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了233例婚姻家庭案件。
“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适应了新时期婚姻家庭纠纷的特点,将调解作为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必经程序与基本方法,贯穿了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是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进入家事诉讼调解的有力实践和探索,做到了既缓解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也及时依法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
衡阳市中院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在家事审判方面大胆创新举措,不仅专门制定了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方案,更为婚调委工作人员在法院立案信访大楼设立专门办公室,方便其调解员开展工作。这种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大大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与调解机构的时间,法官与调解员对法与情的双重阐释也提高了调解成功的概率。
据介绍,目前,衡阳市已经形成了以婚调委为中心的多部门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联动机制——综治部门将婚调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妇联为上访者提供维权帮助,法院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诉调对接服务,司法部门为家庭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或司法援助,民政部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新婚教育或为离婚当事人提供辅导服务。
“‘诉调对接’实现了调解和诉讼的无缝对接,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恶化。”衡阳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推广“诉调对接”机制,让民事审判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更加有机结合,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婚姻家庭纠纷时间长、矛盾深、怨气大、化解难的特点,防止矛盾升级、预防民转刑发生。同时,市妇联将依托社会力量,培育专业组织,鼓励更多的社会第三方创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承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婚调工作向社会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