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敷衍塞责、 统筹不力、各行其是、沾沾自喜、态度暧昧、说不清道不明、得过且过……”这些严厉的词汇,近日出现在了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内蒙古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察反馈的文件中。6月27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带队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从督察情况看,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及巴彦淖尔市围绕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做了一些工作,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统筹不力、治理进展缓慢等问题,乌梁素海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不容乐观。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立即作出批示指出,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指出的乌梁素海生态问题,情形严重、形势堪忧,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警醒,必须坚决整改、全面整改、长效整改。自治区纪委监委要全程介入整改工作,对失职失责、不严不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这次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规划编制审批不严不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问题后,自治区于2016年10月审批通过《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但这个规划是巴彦淖尔市政府2013年组织编制的,在审批过程中,虽然局部作了一些调整,但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研究考虑不够,规划项目针对性不强,一些规划项目完成时限甚至是2015年底,比规划批复时间还早了一年,工作不严不实。
二是治理项目实施严重滞后。按照《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96个项目中,41项应于2017年以前完成。但截至2018年6月,实际只完成10项,另有9项在建,22项仍未动工。其中,多个涉及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项目,如8个农业面源方面的治理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等,仍未开工建设,工作严重滞后。
三是9万亩养殖项目未批先建。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乌梁素海保护区未经环评建设5000亩鱼塘”问题后,当地虽然停止该项目建设,但举一反三不够,为了经济效益,又一味扩大湖区内养殖面积。河灌总局2012年4月引进一家水产公司,建设乌梁素海湖区养殖项目,但一直未履行环评手续。当地2017年4月对此处以罚款97.5万元,并要求对湖区养殖项目开展生态后评估。但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河灌总局下属单位仍在不断扩大养殖规模。2017养殖面积比2016年增加2万亩,养殖区域达到9万亩,仅2017年投放鱼苗量就达60万公斤,捕捞量50万公斤;累计已投放鱼苗量达592.5万公斤,捕捞量296万公斤。
督察发现,在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巴彦淖尔市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推进落实不力、整改工作不实等问题。自治区发改委在审核规划时,对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深入研究不够、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规划要求与实际工作形成“两张皮”。作为督察整改牵头部门,在规划推进中,既没有分解整改任务,也没有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直到2018年5月31日“回头看”进驻前,才匆匆下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乌梁素海整改落实工作分工方案》,敷衍塞责。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协调统筹不力,各行其是,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巴彦淖尔市没有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对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对9万亩养殖项目态度暧昧。在工作中抓具体、抓落实不够,对湖区水质影响最大的农业面源污染没有采取实质性措施,说不清、道不明,得过且过,乌梁素海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