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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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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就“万安农村中小学食堂引进社会化餐饮”发来回复

并非“食堂外包”,今后将加强指导监管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近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以及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分别刊发了江西省万安县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引进社会化餐饮引发家长担忧的报道。鉴于江西省教育厅年初曾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必须自办,严禁外包的规定,记者向江西省教育厅提出采访要求,求证万安县的做法是否妥当。4月17日下午,江西省教育厅专门给记者发来回复,称万安县农村中小学引进社会化管理并非“食堂外包”,食堂管控主体还是学校。江西省教育厅也同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万安县的工作指导,要求当地强化监管。

据了解,江西省自2012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万安县等17个县列入国家试点。

江西省教育厅的回复称,万安县营养改善计划在全面实施食堂供餐后,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将营养改善计划做成了“免费午餐”。此种做法,不符合营养改善计划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营养改善计划是给予膳食补助,不是政府全包,不是免费午餐。在省教育厅的多次督促,尤其是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到万安县进行营养改善计划实地督导提出整改要求后,万安县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借鉴“兴国模式”成功经验,制订了食堂供餐管理的方案。

营养改善计划“兴国模式”指的是,该省兴国县实行的营养餐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四统一”模式。

江西省教育厅表示,万安县此次借鉴“兴国模式”,引入社会化管理,并不是原来的“食堂外包”,食堂管控主体还是学校。根据其他试点县采用“兴国模式”的经验,并不会降低学生现有的福利,反而能实现多方受益。下一步,会加强对万安县工作指导,要求万安县依照程序完成招投标,强化过程监管,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避免社会误解,切实将好事办好、办实。

当天,江西省教育厅还同时向记者转发了一份来自万安县的通报,通报重申了引进社会化餐饮并非外界质疑的“外包”。通报表示,目前,万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供餐引进社会化餐饮服务,正在加紧公开招标前准备工作,确保公开规范顺利完成招标,尽早造福于全县每一位学生、每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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