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综合消息 4月7日,四川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相关情况。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绍明在会上介绍了公安机关相关调查情况,并且表示,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
事件调查技术负责人、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王庆红在见面会上介绍,2017年4月6日,经反复做死者赵鑫父母的工作,同意对赵鑫进行尸体检验,尸体检验从4月6日12时开始到19时30分结束,由四川省公安厅法医主检,市县公安局配合,泸州市检察院全程监督,死者父亲及死者父母邀请的专家证人和律师在场全程见证。
赵鑫的尸体检验基本结论显示,赵鑫身体上的损伤符合外轻内重、暴力巨大的损伤特点,损伤均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无死后伤。
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
需要提请注意或说明的是,从3月27日至31日,在赵鑫身上发生了三件事,一是翻墙被抓,压力大;二是感冒发烧比较严重;三是31日晚赵鑫有行为和意识上的异常出现。网上谣传的以下几种情况完全可以排除:一是排除将死者打死后抛尸楼下;二是排除事发当周有人对赵鑫实施暴力威胁,并排除事发当晚在505宿舍内赵鑫与他人发生打斗、纠纷的事实;三是排除有人对赵鑫收取保护费的事实,更可以排除所谓有5名校霸因对赵鑫收取一万元保护费未果将其打死的事实;四是排除死者手脚被他人打断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