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健豪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早在1915年,就开办了一所女子职业学校,提倡学生放足、剪发,号召妇女反抗包办婚姻。1924年还与唐群英、王昌国等人首倡恢复了湖南女界联合会,并开创了宪法收录“男女平权”的先河。
■ 张红萍
葛健豪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
葛健豪,原名为葛兰英,出生于1865年,父亲原是湘军的参将,后做过盐运使、按察使。葛家殷实,可惜父亲在葛健豪不满一岁就去世了,她与哥哥均由寡母抚养成人。她自幼聪明伶俐且有志向,随哥哥葛望钦在家馆读书习字。
葛健豪与“鉴湖女侠”秋瑾、唐群英一样,虽然她们的才能不亚于男人,但囿于社会风俗,还是受父母之命嫁给了自己并不了解的男人。
而婚后她们亦不幸,唐群英丈夫早逝,葛健豪与秋瑾的丈夫均为纨绔子弟,只顾吃喝玩乐,还吸食鸦片和娶姨太太。有志向的女子当然无法忍受男人们这种行为,她们的态度是:脱离男人。秋瑾远走日本,葛健豪则拖着四个儿女远走。她宣布:要靠自己的能力独立养育自己的孩子。近现代的优秀女性,几乎都是从反抗父权与夫权开始她们的解放之道的。
在此之前,葛健豪就结识了秋瑾,她们两家相隔不远,得知秋瑾是一位能文善武的巾帼英雄时,有英雄情结的葛健豪曾多次拜访秋瑾,从她那里接受了许多妇女解放和救国救民的革命思想,秋瑾甚至成了她的榜样。当丈夫娶了姨太太后,葛健豪就效仿秋瑾的做法,离家出走,独立自强。
但女子要养家首先要有本事,要有本事首先要有学识,于是,她决定在48岁的高龄上学。
当时的中国女子30岁就认为自己老了,但葛健豪冲破了旧俗。1913年,当湘乡县立第一女校开始招生的时候,她变卖了自己的首饰,带着三儿子蔡和森、三女儿蔡畅、大女儿蔡庆熙和蔡庆熙的女儿刘昂一起到湘乡县求学。她去女子教员养成所报名,因她年龄太大被拒收,她不服,一张“状纸”告到县衙。县官是位开明人士,看了状书,在呈文上批了“奇志可嘉”四字,令其免试入学。这样他们一家三代五人在县城读书,这在当初的湘乡县也是豪举。
也是从那时,她将自己的名字改为葛健豪,意味着一切重新开始。
1915年,葛健豪回到家乡永丰镇开办了一所女子职业学校,称湘乡二女校。这所女校不收费,来学习的都是年龄较大的中青年女性,许多女性在这所学校里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接受了爱国主义和妇女解放的思想。葛健豪亲自给大家讲时势,谈国事。她还提倡学生放足、剪发,号召妇女反抗包办婚姻。可惜的是,她传播的这些新思想,被当局认为是“败坏社会风气”,因此,学校只开办三个学期就被迫停办。
之后不久,葛健豪的丈夫为500元银圆,要将13岁的小女儿蔡畅卖给人作童养媳。葛健豪极力反对,最后决定带着女儿逃婚,一家五口又来到长沙读书。
1916年,蔡和森考入湖南省高等师范学校读书,蔡畅考入周南女校读书,葛健豪入女子教员养习所学习,蔡庆熙入长沙自治女校学缝纫和刺绣,刘昂入周南女校幼稚园,一时间,蔡家三代5人进省城求学传为佳话,人称葛健豪为“惊人的妇人”。
在长沙,葛家成了蔡和森和毛泽东等革命青年畅谈理想和革命的地点,大家称她为“蔡伯母”,毛泽东称赞她是“大家长”。她接受新事物,支持子女的革命行动,希望他们能救国救民,寻找一条中国的希望之道。
1919年,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赴法勤工俭学运动达到高潮,向警予和蔡畅等人在长沙发起“湖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会”,请曾国藩的外孙聂云台做会长。当时许多人希望到法国留学,但经费不够,葛健豪利用与聂云台的亲戚关系,通过她向裕丰纱厂借了600元银圆,解决了部分人的困难。
1919年12月25日,葛健豪、蔡和森、蔡畅和向警予等30多位学生,在上海启程赴法留学。
经过35天的海上旅行,他们一行于1920年1月30日抵达法国。葛健豪与6名女学生入法国蒙达尼女子公学。
在法国的最初几个月,她起早贪黑,刻苦攻读,终于能用法文对话并阅读报纸。学习之余她就刺绣,常至深夜。刺绣换来的钱除了生活,她还用剩余的钱资助需要帮助的人。而除做工和学习之外,她还积极参加了留法学生的革命活动;支持蔡和森等人在法国的建党活动;发起组织“开放海外大学女子请愿队”;支持蔡和森与向警予、蔡畅与李富春自由恋爱。
1923年秋,蔡畅和李富春去苏联学习,葛健豪便带着外孙女李特特辗转回到祖国。
在长沙,她继续支持革命工作。1924年,在湖南主政的赵恒惕推行“立宪自治”时,她便与唐群英、王昌国等人首倡恢复了湖南女界联合会,继续为争取女权而斗争,终于使湖南省宪政委员会同意在省宪法条文中载明“无论男女,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21岁以上男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受义务教育以上的各级教育权”,开创了宪法收录“男女平权”的先河。
1928年,她的二儿子蔡麓仙和三儿媳向警予被国民党杀害,1931年,三儿子蔡和森也在广州壮烈牺牲。此后,她在距永丰镇不远的石板冲定居下来,直到1943年离开人世。
她,用自己强大的精神力量,努力做着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情,这在那个时代是极其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