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艳情
与书为伴。真正爱上读书是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去同学家玩,看到一本《山海经》杂志,随便翻翻,被美妙的神话故事吸引,爱不释手地看得忘记了吃饭。同学的母亲识文断字爱看书,经常买杂志回家。我每到星期天就迫不及待地跑到同学家看杂志,久而久之,恋上了看书。
那个年月,读书是很奢侈的一件事。课外读物很少,在学校偶尔能看到一本《少年文艺》或是《作文通讯》。即便是寥寥无几的几本书,我遇到了,也如获至宝。从那时起,我还养成写日记的习惯,爱上写作文。课外书读得多了,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在课堂上朗读,让我小小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初中毕业回家务农,依旧爱读书,烧火做饭拉着风箱也看书。奶奶打趣说,丫头,书里是不是有“馋虫”呀?我说是,看书解馋哩!18岁那年,有媒人开始给我说对象。母亲从衣兜里掏出来皱皱巴巴的三十块钱,让我赶集,买件像模像样的衣服,相亲的时候穿。我揣着30块钱没去供销社,而是直奔镇上的书店,买了两本书,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本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手里捧着书,喜滋滋地奔到供销社买衣服时,才发现钱不够了。我空手回家,母亲问我买的衣服呢?我怯生生地跟母亲说,买了两本书,剩下的钱不够买衣服了。母亲很生气,夺过我手里的两本书,摔到地上说,看书能当饭吃,能过日子吗?
后来,自己居家过日子,日子再紧,我也得买书看。每天,每年,重复着鸡鸣狗叫孩子闹的单调日子,书香是我寻常日月里的调味品,是生活这道“菜”中最好的佐料。书,在我的床头枕边触手可及,闲隙哪怕瞄上几眼,看上几行,心里也是温暖的。
几年前,我家开始订报纸。我看到报纸上的文章,好多的作者都出自农民兄弟姐妹之手。忽然,我有了写稿的冲动。拿起搁置了二十多年的笔,偷偷摸摸地写了一篇小文章,誊写了好多遍,邮寄给一家省报。没想到很快见报了。这无疑是对我极大的鼓励,也激发了我更浓郁的读书看报的热情。
当然,也有人不理解我,一个庄稼院里的女人,舍不得花钱打扮自己,却舍得买闲书读,读书能读出子鼠卯丑?能读出麸子白面来?也有人说我读书像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图个啥呢?我坦然一笑说,即便是一场空,起码我这个打过水的篮子变得干净了吧。人们哈哈:真是神经病。走自己的路,让人去说吧!我如此安慰自己。
几年前,我背井离乡大着胆子只身跑到北京打工。打工间隙我也不忘读书,至少我每个星期天去书亭买两本杂志。我的工作是育婴师,一天24个小时带孩子。每天晚上孩子睡下之后,夜阑更深,正是我最惬意的读书好时光,累了一天,躺在被窝里,借助微弱的床头小灯,读几页书,所有的疲惫一扫无余。客户得知我喜欢读书,她家的书柜对我开放,还把图书馆的借书卡给我用。我们合作得很愉快。因为读书,我不再卑微我是个乡下女人,同时也赢得城里人的尊重。
如果不是因为读书,我一辈子就生活在我的一亩三分地里,围绕我的几尺锅台转。我虽然没有美丽的容颜,读书却让我内心丰盈而美丽,让我变得更加独立自主,不依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