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学安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近期发布《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1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城管执法采取全过程记录策略的初衷与让老赖上诚信黑名单一样,是为了让市民群众看到执法的透明度和违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会给城市环境所带来何等的危害。这应当是城管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的一种,值得肯定。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这种方式能够祛除执法者与民众之间的隔膜,从而破解“执法污名化”的难题。
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可以将整个执法过程全面地呈现给公众,具有真实性、实时性、完整性、互动性等特点。它不仅可以约束城管的执法行为,也可以约束商贩们的言行,让双方都接受舆论与公众的评判,更加尊重执法活动的严肃性。一方面,可以倒逼城管文明执法,更可通过回放执法录像,方便公众审视,从而不断修正执法瑕疵,创新执法方法,提升执法智慧。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违法者产生震慑力量,大大压缩其企图以弱者之居博取公众同情的心理空间,对于那些屡劝无效、久治不清的占道经营者也是一个很好的触动。
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工作,更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一项工作。一方面,采用这种方式,成功祛除了公众政府之间的隔膜,城市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不仅让我们看到了透明的城管执法,更让公众对城市管理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另一方面,它折射出一种开明、开放的执法心态,既约束了违法对象,也约束了执法者本身。事实上,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就是利用公共力量推动执法的一种有力措施,它改变了老套的、备受诟病的执法方式,极有推而广之的必要。
尽管有网友称“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只是看上去很美”,认为可能会涉及被执法者的隐私,有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的嫌疑。这种观点显然有因噎废食的意味。因为城管和商贩并非天然的“冤家对头”,而是有着维护城市整洁与文明共同的利益诉求。当然,也应把握好“时、效、度”,针对什么样的群体、事件,如何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这还需要城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制度,以确保执法公正、透明,又能起到震慑作用,而民众也应对城市管理者的每一次付出多些理解和支持,多些善意的建议和互动。只要城管在执法中坚守法治思维,重视证据重现及执法规范,总能找到城市管理的最佳途径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