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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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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10月18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先后召开庭前会议。上百名群众在北京朝阳法院门口围观。两起案件因马蓉一方以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当日下午1点15分左右,王宝强和代理律师进入北京朝阳法院。马蓉本人并未参加庭前会议,但于庭前会议前到庭陈述了意见。王宝强及其诉讼代理人、马蓉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两起案件的庭前会议。

当日下午2时,北京朝阳法院就原告王宝强诉被告马蓉离婚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中,原告方围绕被告婚内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等进行了举证;被告方围绕子女身份情况提交了相应证据。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举证情况,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问题、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及是否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进一步举证。

当日下午4时,北京朝阳法院就原告马蓉诉被告王宝强名誉权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中,原告方围绕被告发布微博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及给原告造成的名誉损害提交了相关证据;被告不认可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但未当庭提交证据,表示将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因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仍有证据提交,法院给双方规定了举证期限。

此外,王宝强以两案同时审理可能产生冲突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名誉权纠纷一案。该申请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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