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8月18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家教周刊 综合 不该成为农民工父母的奢望 关于家庭教育 听听三位女科学家怎么说 “中国式游学”何以缺乏监管 陕西:留守儿童未满16周岁不得独居 济南:中小学实行“零择班”确保教育公平 福建:考级证书不再作为招生依据 长见识 增信心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考级证书不再作为招生依据

《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近日颁布,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书作为招生入学和学生编班的依据。

《条例》严令禁止“补课”“培训”等额外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禁止学校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禁止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禁止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组织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条例》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考试成绩或者升学情况作为考评学校、教师的唯一依据。 (黄建宁)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