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邓小波 发自长沙 日前,湖南省委组织部、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 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妇联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妇女工作经费保障、基层妇联干部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改进妇联干部管理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适应妇联组织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和考评制度。要通过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女干部、女党员的重要基地。
如何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该《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妇联干部、女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基层妇联干部教育,把基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妇联每年至少举办1期乡镇、街道妇联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妇联每年至少举办1期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内教育为载体,带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使之在内容和方式上相互对接、相互借鉴,以取得实效、共同提高。要按照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中建设“妇女之家”,实现共建共享,综合利用,提高使用效率。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健全乡镇、街道、社区妇联组织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全面推进在城乡社区改建妇联。要扩大基层妇联组织覆盖。按照“基层党组织建到哪里,妇女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原则,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妇建工作整体推进,共建互促。要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和基层党建考评体系,做到与党建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求,要强化基层妇联干部待遇保障,积极推进妇联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