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检自愿、自觉意识与配套程序上的操作实践达到和谐完美之时,其体现的不但是婚前医学检查的价值和意义,还有社会管理文明程度的改善与提高。
□ 舟子
据报道,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除新疆和西藏外,其余29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均已出台。这2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为鼓励婚前检查,黑龙江、河南、陕西3地在新条例中提出,参加婚检的夫妻可增加一定的婚假天数。如,黑龙江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10日;河南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检查的可再增加7天;陕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在法定3天的基础上增加10天婚假。
看到此新闻,当即想到的两个字是:聪明!据悉,自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从强制变为自愿以来,各地婚前检查率直线下降,新生儿缺陷率明显上升。为此,各地开始采取措施引导公众,比如,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婚检费用由政府支付,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由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医生提供婚前保健咨询,帮助新人判断自己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或者医学上认为可能影响婚育的疾病……但尽管有种种“挽救”婚检行动,不少地方的婚检率还是居低不上。居低不上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人太过自信,觉得自己没有问题,“检了也白检”;另一种,则可能是因为不够自信,万一检出问题来,结还是不结,岂不是个难题?其实这都是不够尽责的想法。对于婚姻和家庭幸福来说,婚检是投入小而回报高的预防举措,不但可以有效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也有利于优生优育。新生儿缺陷不但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痛苦,也是社会和国家的巨大负担。也许可以说,连一个婚检都不愿意去做,又怎么谈得上对对方、对家庭、对社会的爱与责任呢?但人的行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知道的事不一定做得到,也不一定就会选择去做。知与行之间看似一步之遥,有时却是咫尺千里。如何让民众自愿甚至是乐意地选择一种于自身有利有益的行为和方式呢?宣传提高相关意识必不可少,但填平“知与行”之间的“鸿沟”也是在考验和检测有关部门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和能力。强制婚检转为自觉婚检,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健康教育,也需要一种“寓教于乐”的践行方式。当婚检自愿、自觉意识与配套程序上的操作实践达到了和谐完美之时,其体现的不但是婚前医学检查的价值和意义,还有社会管理文明程度的改善与提高。
据报道,《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自今年4月开始施行一个月后,做婚检的新人增了10倍。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天天和新人们宣传婚检好,但是很多人不买账。自从婚检能延长婚假,大家基本上都会婚检。”有一准新人说:“现在婚检能延长10天婚假,都可以欧洲十国游了。我同事还说要来补个婚检呢。”看来,这里的婚检还真是火爆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年5月实施后,西安前往婚前体检的年轻人也悄然增多了,实行了“以婚假促婚检”的河南也有同样的“增多”新闻。期待社会治理中能出现更多类似聪明的想法与做法,让我们的社会在强制类行为更少的同时迎来更多自觉自愿的幸福选择。从“免费婚检”的魅力敌不过“婚检可增婚假”可见,有时“免费”并非万能,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说,更宝贵的还是时间,堪比春节长假的可贵。“婚检”从“强制”到“嘉奖”的改变,可谓深得年轻人的心。近日还有一新闻:6月26日起,上海市停止实行70岁以上老人持“敬老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及地铁,改为发放现金补贴,将使用优待的选择权交给老人。当日,公交上的老年乘客明显减少,部分线路甚至陡降8成以上。有媒体认为,此举通过市场调节的方式,赋予老年人更多的出行选择,也能有效规避高峰出行时段与其他年龄群体争抢资源的矛盾,达到缓解公共交通压力的目的。
现代社会有言道“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有时却并不尽然。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如何把握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把管理和服务落到实处,使其更加合理、高效,是社会管理精细化的重要课题。让生活更幸福,让城市与乡村都更美,需要更多聪明的管理策略与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