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近日,一场主题为“保护儿童,关爱成长,远离伤害”的宣传活动在南京市山西路青年广场举办,活动旨在为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造势,此条例也是南京市第一个针对未成年人的地方保护法规。
据中国妇女报记者了解,《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共五章计67条细则,2014年,南京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底通过“未保条例”,围绕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留守流动、家庭暴力、特殊困难等五类困境未成年人,在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方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难题。
目前,南京市11个区设置了135个社区未成年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未成年人的日常保护和服务,包括针对困境未成年人制定了分类标准、评估细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建档管理,录入信息系统,落实走访责任、跟踪监测,实施分类帮扶。
中国妇女报记者还了解到,南京市在市内每一个区还指定了1~2个福利机构作为困境未成年人临时托管场所,对需要临时或应急庇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托管、寄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