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3月17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家教周刊 成长 一场关于叠被子引发的讨论 良好的亲子关系可避免孩子的极端行为 家有女童  必须教会她自我保护 法国立法禁“晒娃” 管教 不如相互监督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国立法禁“晒娃”

据外媒报道,不少家长习惯把子女生活照上传到社交网站,与朋友分享家庭之乐,但此举在法国属违法。当地法律规定,父母未经子女同意擅自公开他们的私人生活即属违法,最高可罚款4.5万欧元及监禁1年;若小孩成年后因此控告父母,父母更可能要支付巨额赔偿。

多数人网上“晒娃”的初衷是记录孩子成长,分享家庭喜悦,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但如果换位思考一下,自己的照片被别人在网络上发来发去,恐怕多数人都不太愿意,作为子女实际上也是一样的。

据英国“父母空间”网站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2%的父母会在上传子女照片时征得他们的同意,而1/3的家长承认子女曾阻止他们上传某张照片。“晒娃”在整个世界都普遍存在,而我国由于父母更少考虑子女的权利意识凸显得更为严重。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国立法禁止父母“晒娃”有其现实意义。父母上传儿童照片到网络上,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来犯罪。早在2011年,成都一位妈妈把儿子的照片发到微博上,被不法分子利用,去孩子学校门口蹲守,将孩子骗走,勒索10万元。

“晒娃”看似一件小事情,折射出的却是权利意识的大问题,只有懂得亲子之间的权利边界,才能够学会顾忌子女的感受,才能够尊重子女的隐私,才能够建立起健康的亲子关系,而这也是全世界性的共识。比如,去年葡萄牙埃武拉地方法院要求一对夫妇不得在社交网络上披露其12岁女儿的照片或者能够确认她身份的信息。

法国立法禁“晒娃”是一堂权利普及课,学会尊重孩子和其权利,不妨从少一些“晒娃”开始。 (华商)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