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雪梅
3月2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发布了《“女童保护”2015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为0.95起,受害者呈低龄化趋势,一人性侵多名儿童案例近三成,熟人犯罪超过七成。
笔者所在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也曾开展过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调研,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原因复杂,家庭监护不力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缺乏为最主要原因。因此,在家庭教育中需要加强对孩子的保护教育,提升孩子的预防和应对侵害的能力。
具体的保护教育有哪些?
儿童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容易受到犯罪侵害,遭受性侵害现象突出。儿童性侵害包括身体接触和非身体接触两种情况。有身体接触的性侵害包括强奸、猥亵;非身体接触的性侵害,包括向儿童暴露生殖器官,在儿童面前自慰,用猥琐的语言对儿童进行性挑逗、性骚扰,拍摄儿童裸体照片或以儿童为题材拍摄色情制品,强迫儿童看色情影片,对其传播淫秽物品等等。不仅女童,男童也有可能受到性侵害。性侵害的作案人员有些是陌生人,但是更多时候是熟人实施的,熟人作案比例高是儿童性侵害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
以上种种,父母、家长都要根据孩子的实际年龄和接受能力,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教育讲解与引导,让孩子从小学会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禁止对儿童实施性侵害。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规定了对儿童实施性侵害的处罚措施。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该意见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加大了对遭受性侵害案件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等公检法办理案件的特殊保护程序要求。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力的加强了对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的保护力度。
为预防儿童遭受侵害,重要的是开展相关预防教育工作。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与孩子多交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孩子的身体、心理情况。在预防儿童遭受人为侵害尤其是性侵害、拐卖的严重犯罪方面,家长要告诉孩子十个重要的注意事项:
1、不轻易跟陌生人说话!
2、对待熟人也要有警惕!
3、单独行走时不走无人或人少处!
4、夜晚不单独外出!
5、单独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6、不跟不熟悉的人包括网友约会,不跟不熟悉的人到车里、 家里或偏僻处!
7、不贪图小便宜,不要不熟悉的人给的零食、饮料、玩具、和钱财!
8、不到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9、不泄露个人隐私!
10、背心裤衩遮盖的地方不让人碰!
如果一旦不幸,孩子受到侵害或威胁,家长也需要了解一些救济途径。
首先,要让孩子学会拒绝。大声拒绝、喊出来。如果对方力量强大、继续进行侵害行为,为了不激怒施害者,这样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要教育孩子记住施害人的体貌特征。待够顺利脱身后,跑向人多安全的地方。
第二,要告诉孩子,自己一旦遭遇此情形,要尽快将发生的事情告诉父母、老师、警察等信任的人,向他们描述受害经历及发生的时间、地点、侵害人的特点等,切记不要为坏人保守秘密。
第三,教育孩子学会寻求帮助,发生侵害行为,可以向这些单位寻求保护:公安机关、法律援助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居委会、村委会。
第四,注意保留证据,不要清洗身体,保管好当时穿的衣物,特别注意保管粘有对方精液的衣物。
第五,立即报案,不论是受到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的侵害,千万不要害怕对方的威胁、恐吓,不要相信对方的哄骗,一定要到最近的公安局、派出所报案,或者拨打报警电话110,使侵害人不敢再次侵害自己或侵害其他儿童。
第六,身体检查,在家长的陪同下,尽快去正规医院做身体检查,是否产生了疾病或怀孕。
第七,寻求必要的心理辅导等专业帮助,好的心理辅导不仅可以帮助受害儿童处理情绪困扰,还可以指导家长、老师帮助儿童心理康复和回归正常的生活。
(作者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妇联特聘维权专家、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