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3月13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两会特刊 现场 立法规范网络借贷 人类连败三局七问人工智能 周小川:首付贷风险大 肖亚庆:不会出现新下岗潮 刘士余:近期不再推熔断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立法规范网络借贷

——代表委员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建言献策

□ 中国妇女报记者 张明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

据了解,互联网金融伴随着中国经济新常态应运而生,其中网络借贷(简称P2P)是其中最为活跃的类型。

P2P的出现,对于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引发不少金融突发事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运营的P2P平台中,约有问题平台1400多家,一些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

针对如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代表委员们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明确P2P网贷平台退出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指出,需加快立法,用立法的方式规范P2P网贷经营者行为,确定其权利义务、负面清单,确立P2P网贷经营者的准入门槛,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市场监管内容与监管程序。

“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规定纳入立法中,明确平台必须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陈晶莹说。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陈洪生给出一致的看法。陈洪生指出,互联网金融行业除遵守现有法律法规之外,还应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法律法规。特别是进一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如果跑路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如何追索需要进一步明确。

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体系

除了立法之外,还应当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发起人以及其从业人员设置必要的资格要求。“对P2P平台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全额实缴应作强制要求,对P2P平台管理与从业人员具备的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和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应作出强制性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社会上不法之徒混入其间。”全国政协委员黄廉熙说。

同时要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体系。陈晶莹建议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即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监会),对金融进行统一监管,包括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金监会可以针对金融监管真空或重叠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划分监管归属等。

“互联网金融业务量是以往传统金融所无法比拟的,一天产生的数据量可能比传统业务一年还多,且业务灵活多变。”陈晶莹建议,借鉴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领先行业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系统。

资金要由资质明确的第三方托管

此外,为确保网络借贷出借人资金的安全,防止网络借贷平台侵占资产、非法吸收或挪用资产,采用第三方资金存管方式进行资金安全管控也是代表委员的共识。

“P2P网贷平台不能自身做担保、自融、发放贷款和分拆融资项目期限,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由资质明确的第三方托管。”陈洪生指出。

“信息要透明,钱放在哪儿,用在哪儿要透明。”陈洪生认为,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重点是对于资金募集、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向投资者公开项目投资运行情况;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要明确风险提示,避免“浮夸”宣传,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和产品的透明度。

“互联网投资理财群体中,中老年女性比较多,很多理财产品借助媒体、名人效应等做宣传,从而影响人们理性投资。”陈晶莹建议,投资者特别是女性投资时要审核网络借贷平台的资质,理性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