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年逾花甲的退休老人,上月在街边遛弯时收到一张名为“中国公益健康普查”的邀请函,邀请我到某大厦参加免费体检,并有专家名医现场坐诊。体检时,一位自称是某医院教授的张先生为我检查一番后,称我有患脑血栓中风的危险,并推荐一种名为“同仁脑心通”的药品治疗心脑血管病,还给我开具了购药单。我花了6880元钱,购买了10盒“同仁脑心通”。回家细看该药还有个名称是“桂宝降脂胶囊”,而且是保健品。我意识到被骗了,立即报案,可当警察到现场时,他们早已逃之夭夭。我该找谁赔偿?
读者 黄有春
黄有春读者:
既然你已报案,且公安机关已涉入调查,你可等待公安机关破案后,为你挽回经济损失。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如果骗子们与某大厦之间是临时租赁关系,你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某大厦所有人承担你的损害赔偿责任。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