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5年12月18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热线 赡养纠纷,最高法这么说 “开袋即食”却含有杂质 应十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 录音取证有技巧 生效条件不能少 被执行人唯一房产 法院也可执行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录音取证有技巧 生效条件不能少

□ 桂芳芳

取证一直是诉讼中关键的一环。证据形式多样,取证手法日新月异,录音取证就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取证方式之一,律师也会常对当事人说:“给他录个音吧!”但是录音就能用吗?录音是需要有技巧的。

合法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私采录音早期并未得到法律认可,但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重新进行了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从而,私采录音证据也有了适用机会。

录音证据能够成为判决依据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一是录音无疑点,即具备真实性,指当事人提交的录音未被剪接、编辑或者伪造。若对方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由对方当事人申请作相关的司法鉴定。因此建议,录音后不要移动,而是保留在原始介质中。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具备合法性。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下列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司法实践中对录音证据的采信并不完全一致相同,因案件本身的案情与类型的变化而变化,那么收集录音证据时需要注意哪些技巧呢?

1.时间和地点

录音越早进行越好,此时谈话内容最接近事实。在地点选择上,至少要能保证对话双方的声音清晰可辨,家里、车上、咖啡厅等最佳。

2.录音器材

手机、录音笔皆可,在录音取证过程中,若担心一个电子录音产品会发生故障,可以使用两个同时进行录音。

3.谈话方式

录音取证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正在录音,语气神态尽量保持自然。

(1)谈话过程中应交待时间、地点,双方的身份等,尽量使用全名称呼,但是要做到自然。

(2)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个人隐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

(3)注意与其他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录音证据被采信往往取决于其他证据的佐证。

事后录音的效果比不上事件发生时现场的直接录音,之前就进行证据的保留比事后进行证据的搜集更有帮助。另外,录音证据只是一种证据形式,而且录音的证据力很容易受到挑战,因此不要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录音证据之上。

(作者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