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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0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向全国广大教师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祝福 张震同志遗体在京火化 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落实到基层 体现到妇联工作全过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自身良好形象为妇女群众做表率 河北首开反拐卖妇儿微博举报平台 “年轻的老师,请你不要走” 美丽新女性与大美新疆共成长 江西为教师画师德“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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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为教师画师德“红线”

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收受礼品被严禁

本报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行为,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画出了师德“红线”,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等行为均被列为教师禁止行为。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办法》明确,教师有下列10种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此外还包括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办法》还规定,党员教师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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