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强洪
■ 涂冉竹 田天
“感谢法院和妇联调解员,让我终于从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日前,武汉江汉区超市推销员胡女士在接到法院电话回访时称,现在对未来的新生活充满信心。
据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了解,2020年9月,胡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江汉法院,要求与丈夫谢某离婚。该院民一庭家事法官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区妇联进行调解。妇联调解员从情理法和维护孩子健康成长,以及妇女权益保护等多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经过多轮沟通后,承办法官又和调解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对胡某进行了联调,最终使得双方就离婚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系江汉区推出婚姻家事案件“妇联+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以来,成功调解的案例之一。
2020年8月,江汉区法院与区妇联积极创新探索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挖掘“妇联+法院”联动机制的江汉经验。
江汉区妇联与区法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启动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对起诉至法院的家事案件,经承办法官初筛,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分流至区妇联聘请的调解员开展诉中调解;同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强化对调解员的管理,突出家事调解的“柔性原则”,吸纳区妇联常驻心理咨询师加入调解,共同在矛盾化解、心理疏导等方面联合开展工作。
自8月以来,共计委托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各类家事案件27件,调解成功14件,调解成功率达52%,取得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江汉区妇联下一步将继续依托“妇联+法院”联动机制,通过挖掘典型案例,扩大服务范围,建立对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确立回访制度,不断深化妇联、法院、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互动协作,全方位多角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