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周丽婷
“校长您好,小丽(化名)最近学习、情绪怎么样……”12月20日,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桂峰抽出时间又给某学校校长打了电话。晚上回到家,刘桂峰写出两封信,一封给小丽,一封给小丽父母。
她在给小丽的信中写道:“孩子,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可能遇到各种艰难险阻,激励我们前行的不仅有亲情的温暖,更有我们自己内心强大的理想支撑。我希望你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充满正能量的心,希望你保持充满阳光、充满自信的精神风貌,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另外一封信中,刘桂峰劝诫小丽父母多与孩子交流,学会正向引导,尽到监护责任。
小丽,一个不幸遭到性侵的女孩儿,如今成为检察官刘桂峰、崔国学的心中牵挂。
2019年,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了一起案件: 2018年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到12岁小丽家中,趁小丽熟睡之机将其强奸。寒假期间,小丽到父母打工所在地与父母团聚,一天夜间,因腹痛难忍到某医院儿科就诊,次日产下一名男婴,小丽父亲随即报案,孙某某被抓获归案。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案件的未检检察官刘桂峰、崔国学了解到被害人小丽是农村留守儿童,与爷爷一起居住,父亲与继母长期在外地打工。
刘桂峰说,本案中,除了DNA鉴定,被害人小丽的陈述成为指控犯罪的重要证据之一。“为避免对小丽造成伤害,我们特意营造了温馨轻松的环境,为小丽购买了零食、玩具及书籍等物品,询问中采取和缓爱抚方式,拉近了与小丽的距离,完善了证据。”
在询问过程中,崔国学发现小丽出现害怕、焦虑等心理障碍,便立即协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安抚、疏导工作,指引小丽走出阴霾。
两位检察官还积极协调指定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律师为小丽进行法律援助。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不公开审理,判处孙某某无期徒刑。
案件虽然画上了句号,但未检检察官结案不结责任、结案不结担当,继续跟踪了解小丽的学习生活情况。
了解到小丽因生产已休学且不适于在原学校就读,刘桂峰、崔国学多次与教育部门沟通,往返学校进行协调,最终小丽在休学8个月后重返校园,在新学校开启了新生活。同时,两位检察官积极为小丽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7万元,采用整存零取的方式,每年1万元,按年向小丽家庭发放,缓解了小丽求学、生活压力。
刘桂峰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针对此案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承德市检察机关与承德市民政局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施办法》,在承德市儿童保护中心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法治教育保护基地,聚焦贫困、留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们检察机关还与社区、村镇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的干部,建立儿童保护工作群,对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在线答疑解惑,推送精心制作的保护未成年人专题小视频和宣传折页电子版等,并逐级推送到全市的居民、村民、家长等人群;到留守儿童多的村和学校进行面对面宣讲,凝聚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识,多维度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