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吴军华
■ 李菁雯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首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获得通过,实现了“零突破”。
据了解,为认真执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保护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的通知》《关于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行动暨“晨曦关爱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团市委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探索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体系,为在全省铺开项目提供示范样本和实践经验,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社工通过前期排查,于日前为符合条件的13名贫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近日已有一人的申请获得通过。
该中心社工介绍说,该项服务的对象为那些因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在监狱服刑,或父母中一方服刑,另一方重病、重残、失联、失踪,家庭贫困,不能得到妥善照顾的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个月能领到几百块钱的生活补贴。
在实际服务过程中,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社工发现,由于大部分服务对象的家属文化程度低,不懂得如何填写申请表;家庭偏远、沟通能力有限,也无法到各相关法院复印服刑人员判决书;或遇到各种各样来自家庭、社会的困难,难以将佐证材料收集齐全。为此,在莆田民政局、莆田团市委、莆田市救助管理站的指导下,社工主动对接各有关部门,并得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协助服务对象申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