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金福
近日,笔者老家的村“两委”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今年年初许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了“验收”。代表们对村“两委”年初的许诺现已兑现表示满意。村干部们说,既然年初向村民做了许诺,就一定要想方设法兑现。这种年初许诺年底兑现的做法值得点赞。
近年来,有不少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习惯于年初安排工作时,先许诺自己在新的一年里要为群众办几件实事。有的许诺办几件,有的许诺办十件,还有的甚至许诺办二三十件。应该说,年初许诺后,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都能信守许诺,对自己年初许诺的这些实事认真抓细抓实,一件一件地办好,实打实地予以兑现,在年底前给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此举,深受广大群众的赞誉。
然而,也有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把年初许诺办几件实事当作套话,甚至于随意许诺,没有真正把实事落到实处。结果,有的地方年初轰轰烈烈地推出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但到了年底却只办成了四五件;有的地方把为民办实事办成了形象工程,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实惠;更有甚者,年初有许诺,却一件也没有去落实,到年终时不了了之,承诺成了空头支票。这样做,不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而且也深深地伤害了老百姓的心。
俗话说,“言必信,行必果”,领导干部更应一诺千金、信守承诺。倘若言而无信,承诺就失去了意义,也难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眼下,一年又将结束。笔者衷心地希望各地各级部门认真梳理一下年初的许诺,看看自己曾向群众许下的诺言有没有兑现?没有兑现的,要查明原因,分析得失,及时向群众做个交代。同时,要想方设法进行补救,不折不扣地兑现年初的许诺。
总之,一句话,年初许诺了,莫忘年底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