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姚建 发自济南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该省将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省定基本生活费标准。
据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92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其中,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在押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以及民政部有关规定的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继续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