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昌霖
“以前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石旮旯,现在建起了农业示范园区,我把土地入了股,年底按入股15%的利润分红,加上做工,收入超过1万元。”贵州省凤冈县土溪镇大屋村村民欧永碧说。
欧永碧家的变化,是近年来凤冈县与经济组织合作、与社会资本联姻,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后村民增收的一个缩影。
2015年年初,大屋村投资500余万元成立大屋村冉渡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了一个生态农业示范园区。203户农户将承包土地入股成为股东,按15%的比例分红,每年每亩地按300~500元不等的标准获得保底收入。此举不仅盘活了3000多亩土地和荒坡,还帮助农户增收一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每年以3万元的数字递增。
进化镇临江村有一片烂窖田,属33户村民集体所有,由于种粮食产量很低,早被抛荒,也没人管理,农户在田里养鱼、养鸡、养鸭、放牛,污染严重。2012年,当地引进企业征用这片烂窖田,作为旅游景区的一部分。农户人均分红从2015年的576元增加到2017年的1864元。
该村的一处山塘也长期闲置,引进企业后,被扩建成蓄水近5万立方米的“大水缸”,连同附近的水库和溶洞一起,开发成九龙旅游景区。山塘承包者和村集体以山塘产权作价入股,可获得年度分红。李朝新是九龙山塘承包者之一,长期守着山塘却不知道如何创收,作价入股后,除了每年近3万元的分红和土地流转费外,自己和老伴以及孙女都在公司打工,全家年收入近10万元。
如何将村集体、村民与企业紧紧地“绑”在一起?凤冈县探索出了“村集体经济+村民+合作社”的共同发展模式,实现了双赢。
凤冈县蜂业协会会长陆勇说:“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村民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面,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企业不能和农民争利,我们将来只做农民做不了的事情,农民能做的就请他们来做,让他们赚钱,我们要做好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