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见习记者徐阳晨 发自北京 国家禁毒办8月29日发布公告,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9月1日开始生效。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似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强调,这种第三代毒品自2009年兴起以来在全球不断泛滥,是近年来国际禁毒领域最为棘手和突出的问题。
国家禁毒办实验室花镇东博士介绍,对于列入管制的32种纯物质,普通民众生活中很少能接触,但社会排查发现,含有这些纯物质的各类形态毒品,在娱乐场所已出现滥用趋势。本次列管的四氢呋喃芬太尼和4-氟异丁酰芬太尼比海洛因毒理强烈数倍。
国家禁毒办调查发现,随着国际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新精神活性类物质不断出现新的特点,一是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一旦某品种被列入管制,不法分子在短时间内即会研制出新的非列管物质。二是交易方式多样化并更加隐蔽,境外不法分子通过skype、地下钱庄、比特币等新方式进行联络贩卖。三是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类物质案例开始增多,除氯胺酮外,其他合成大麻素类、甲卡西酮类等新精神活性类物质相继在广东、浙江、云南、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娱乐场所被发现。
我国自2001年开始实施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并逐步强化管控,至今年9月,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类物质已达170种,其中列管芬太尼类物质25种,超过了国际管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