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8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不起诉一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撤销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和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由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8月22日、2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原案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和申诉人李某某送达了该决定。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于8月2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决定逮捕。
据悉,甘肃庆阳17岁女孩李某某跳楼自杀后,她曾被班主任吴某某猥亵的遭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前,当地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有猥亵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对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