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8年8月25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新闻天下 “霸座男”为何公然践踏道德底线 环卫云助力宁夏中卫“变靓”“变富” 甘肃省检察院撤销庆阳女生遭猥亵“不起诉”决定 “杀妻藏尸案”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省检察院撤销庆阳女生遭猥亵“不起诉”决定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8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不起诉一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撤销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和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由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8月22日、2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原案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和申诉人李某某送达了该决定。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于8月2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决定逮捕。

据悉,甘肃庆阳17岁女孩李某某跳楼自杀后,她曾被班主任吴某某猥亵的遭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前,当地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有猥亵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对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件。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