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了沿袭多年的计算标准,将男女劳龄计算标准由原来的1∶0.5调整为1∶1,大大提高了妇女劳龄有效值,在劳龄股分配时女劳动力与男劳动力享有同等权益。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王永钦
近日,黑龙江省方正县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重视妇女权益保护的政策和行动,得到全国妇联领导高度评价。
据了解,2015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在29个省(区、市)的2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方正县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县。
2017年年底,该县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67个村全部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70%的个人股总量为700万个,由14.5万名村集体组织成员分得,已经颁发2.5万份股权证。在这一过程中,保障了妇女“应确尽确”,做到了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上有名、名下有股、按股分红”。
根据试点文件精神,确权到户改革重要目标是保障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最重要的权利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财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二是民主权利,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比如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
方正县把产权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精心做好顶层设计,实现思路清、方向清、环节清、节点清、政策清、标准清,确保广大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顶层设计坚持“四同”,即同宣传、同参与、同条件、同政策。同宣传就是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股权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农村妇女在此项改革中应该享有的权益,提高妇女群众对改革工作的知晓率。同参与就是将县妇联纳入县股改领导小组,各乡镇妇联、村妇代会分别纳入各级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股权改革工作。同条件就是坚持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打破条件限制。无论男女,在成员界定、股权设置上均一视同仁。同政策就是在股权改革中,无论是占有权、收益权、抵押权、担保权,还是退出权、继承权,男女均拥有同等权益。
重点环节保权益。在成员界定上,县委县政府出台指导性意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宜宽不宜严的原则,确保每名妇女都享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对于婚嫁女,在充分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保留嫁出未迁户妇女的平等权利;对于嫁入未落户的,无论户口迁入与否,全部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入赘男,也将其确定为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权益。
在股权设置上,确保每名妇女都享有同等分配权。无论是劳龄股、户籍股,还是奖励股、优先股、扶贫股,男女都获得同等股权。
特别是在劳龄确认过程中,摒弃了沿袭多年的计算标准,将男女劳龄计算标准由原来的1∶0.5调整为1∶1,大大提高了妇女劳龄有效值,在劳龄股分配时女劳动力与男劳动力享有同等权益。
六项权能强保障。通过将股权量化到个人,消除了以往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以户为单位、户主拥有绝对处分权的壁垒,保障了妇女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妇女群众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按股分红,保障了妇女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权;妇女可以持股权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保障了她们的抵押权和担保权;在退出权和继承权上,妇女都可以按照个人意愿,根据现实条件自行进行处置。
民主权益重表达。在成员确认、股权设置、规范管理等环节,不但组织妇女代表积极参加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还就各环节中涉及妇女权益的普遍现象或特殊问题设置议题,召开妇女议事会开展议事,有效维护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同时,在涉及股权证使用的时候,如农户持股权证办理抵押贷款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同意才能生效,否则不予办理贷款,或仅以申请方名下股权为抵押物贷款,有效维护妇女对股权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