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5月17日电(记者魏一骏 吴帅帅) 17日上午9时,浙江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当日近9个小时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围绕莫焕晶是否成立自首、物业消防缺陷是否足以减轻莫焕晶的刑事责任、一审判处死刑是否适当等核心问题进行辩论。
检察员认为,莫焕晶的放火行为和本案4人死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对全部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莫焕晶在接受第一次讯问时未供认放火事实,因而不能认定自首。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将另定日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