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耿兴敏 发自北京 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就备案审查制度相关问题接受了媒体集体采访。
梁鹰在回答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问题时表示,近期有望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其中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梁鹰经常收到相关来信,他介绍,此类案件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浙江、福建、江苏、广东的相关案件约占全国案件总数的一半。
值得注意的是,据统计,尽管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针对夫妻双方适用的,但法院援引“第二十四条”判决的案件中,被判令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80%是女性,要求偿还的债务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案例超过一半。另外还出现了暴力追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离婚妇女及其小孩的正常生活。有的案件法院没法查明真伪,很难查明真实性。比如,男方离婚后,于心不甘,恶意串通别人“借债”从而让女方被负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做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沈春耀表示,对审查中发现存在与法律相抵触或不适当问题的,法工委将积极处理。
例如,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45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联名提出5件建议,要求对最高法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进行审查。2016年以来,法工委还收到公民提出的近千件针对这一规定的审查建议。法工委今年6月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与最高法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推动解决问题。
据悉,最高法正在根据呼声开展工作,近期有望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