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叶海燕 发自深圳 11月25日,深圳市举行《深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研讨论证会。本次研讨论证会由深圳市妇联、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联合主办,来自全国妇联、广东省妇联、深圳市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局、卫计委、妇联等系统的代表一起交流分享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深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本次论证会是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深圳首次召开的研讨会,旨在研讨总结深圳市落实国家反家庭暴力法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与会代表围绕反家暴部门合作机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和庇护制度、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衔接机制等议题展开讨论,研究论证《深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草案)》,推动立法进程,促进家庭和谐。
深圳市政协相关负责人在讲话中强调,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 、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职责,主动作为,尽快建立党委牵头、政府部门参与、社会组织运作的多部门反家庭暴力合作机制,尤其要发挥公权干预作用,切实为受害者支起法律安全的防护网。
深圳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妇联将与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大力推动出台深圳市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办法,建立社会联动机制消除家庭暴力,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整合资源,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好的保障,创造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