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任然
近几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的经验多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先后荣获多项殊荣。
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针对近三年来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检工作进行系统梳理,首次发布《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
性侵案件“熟人作案”占比较高
白皮书通过详实的案件数据统计和类型分析,总结了成都市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案趋势和基本规律,介绍了成都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成效。
白皮书显示,“熟人作案”占比较高,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受理审查起诉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父女(继父女)关系,邻居、朋友关系等“熟人作案”的,分别占案件总数的48.24%(2015年)、44.82%(2016年)、50.98%(2017年)。
此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以强奸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为主;14岁以下被性侵害未成年人占比较高,也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白皮书还总结了当前成都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为:犯罪类型以侵财类为主;犯罪年龄主要集中于16~17周岁;共同犯罪居多;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数无稳定就业;外来涉罪未成年人占比较高。
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
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禧说,将成都未检工作形成白皮书,主要是为了准确研判成都未检工作的总体形势,总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经验成效,研究解决未检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由此,白皮书中,对成都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要举措进行了归纳。
成都市检察机关在未检工作中,将工作重心从案件的顺利办结转向促使涉罪未成年人真诚认罪悔过、重新回归社会,转向抚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创伤、走出受犯罪侵害的心理阴影,从而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方针。针对加害与被害双方,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的原则。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680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为43.84%。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案件195件212人,起诉196件207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9次。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帮教活动 451人次,经过帮教,21人顺利考上大学继续深造,58人顺利找到工作实现稳定就业。全市检察机关向77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8万余元。
成都市检察机关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如创新建立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机制,健全犯罪记录封存机制,探索建立强制亲职教育机制。其中,自2016年年初探索开展强制亲职教育试点工作,引入专业力量对127名涉罪未成年人、33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包含家庭沟通、亲子关系、情绪疏导等内容的亲职教育课程。
为了构建起全程、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成都市检察机关在未检工作中整合社会资源,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主要亮点是改变传统说教模式,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打造的“亮晶晶”已经成为四川省乃至全国极具影响力的检察工作品牌。
此外,积极与关工委、团市委、学校等单位合作,通过召开检校座谈会征求意见,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夏令营,拍摄未检微电影、法治动漫、公益广告、法治舞台剧等,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宣传载体,拓宽受众范围,提高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全市公交、地铁、人流量大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上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普通市民进行法治教育,促进家长和全社会关注,唤醒社会大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