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许真学 任然发自重庆 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的,民政部门不再出具离婚证。那怎样才能方便证明自己离婚?近日,重庆市渝中区的吴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件麻烦事。吴女士与丈夫感情不和,向渝中区法院诉讼离婚,两人领到了离婚调解书。调解生效后,吴女士去办理相关财产登记手续,被告知需要一份婚姻关系证明。吴女士找到民政部门希望办理离婚证。但是民政部门答复,凡是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的,民政部门就不能再出具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上印有自己大量隐私,怎样才能不展示出自己的隐私,又方便证明自己离婚了?吴女士得知,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渝中区妇联协同区法院推出了一项关于家事审判的法律文书——离婚证明书。
吴女士立即向区法院申请办理,渝中区法院向其出具了离婚证明书,证明书上详细载明了当事人当前婚姻状况。一周后,吴女士拿到了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具的离婚证明书。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到,渝中区是重庆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区,区妇联协同区法院推出的离婚证明书与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
渝中区妇联主席叶梅告诉记者,法院开具的离婚判决书上往往涉及当事人的离婚相关情况,当事人日后办理再婚、出国签证、房屋过户等事务,极易暴露隐私且极易损坏。相对于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明书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带来了便利,免除了尴尬。它的优点很多。一是保护隐私。离婚证明书只记载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二是保管方便。离婚证明书仅仅一页,并配有保护作用的“小外套”。三是流程简单。离婚证明书的出具流程只需要两步,首先当事人凭本相关文书向区法院速调中心提出申请,然后受理申请的法官核实后出具。
据悉,自今年3月渝中区发出重庆第一张离婚证明书起,到今年7月,渝中区共发出离婚证明书90余份,每月平均发出20余份,受到当事人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