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据悉,司法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一是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 二是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三是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四是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五是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为确保将规范公证执业的要求落到实处,司法部在《通知》中强调,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公证机构、公证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规公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