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须虫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有过丢失或身份证被盗的经历。大多数人以为只需要挂失并补办一张新身份证,一切即可照旧,然而真相是:被挂失的丢失身份证其实还能用。这不,一名“80后”男子低价收购他人的真实二代身份证,然后高价出售,不到一年非法获利两万多元。日前,苏州工业园区警方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将四川籍男子杨某依法刑事拘留。(4月9日澎湃新闻网)
身份证既是公民的身份凭证,也是权利代码,身份证丢失被用以违法犯罪,既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也会给公民个人的权益带来现实的损害。例如,利用他人丢失的身份证或者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开设银行账户是电信诈骗中普遍的做法,让犯罪更隐蔽,破获与追赃更困难。又如,一些不法分子用他人丢失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开公司,干些违法违规之事。总之,丢失的身份证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可以被用来冒名干很多坏事,让失主的财产安全、征信记录等陷入“裸奔”的危险境地,甚至成为嫌疑人或被告人。
身份证丢失后被买卖并冒用,既有身份证运用与管理过程中缺少“人证合一”的认证制度,也有认证制度本身存在的信息短板。比如,过去任何人拿着他人身份证便可替他人办理个人账户甚至办理贷款,现在则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并履行必要的签名手续,一定程度修补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漏洞。但即便如此,单凭身份证与持有人相貌的比对,并不能保证实际操作中的“人证合一”,毕竟相貌与身份证照片有所失真的现象也有存在,只要身份证是真的,被冒用的现象仍然存在。
虽然二代身份证采用了芯片信息技术,成为持有人与合法信息系统身份信息的比对“钥匙”,但不能像银行卡一样可以挂失失效,这意味着被盗或者遗失的身份证无法自动停止使用,留出充分地被冒用空间。尽管丢失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挂失备案,却无法预防身份信息冒用的违法犯罪。此外,现有的身份证信息查验系统也并未提供更多的技术印证功能,如签名比对或者指纹比对等等,信息系统识别安全功能相对欠缺。
为防止身份信息冒用违法犯罪,既要加大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行为的打击力度,更要提升技术水平,赋予身份证应有的防盗防冒功能,如完善丢失身份证系统提醒功能、“人证合一”信息验证功能等,以弥补管理的漏洞,实现从源头上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