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南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学前三年至高中三年的15年免费教育。该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适合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以康复为主,对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的儿童少年,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采取学校教育、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各区应当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不低于普通学校人均公用经费的八倍。 (钱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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